2007年3月1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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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 我要撤诉”
水萍

  早晨刚上班,一位衣着破旧的老大爷走进北仑法院,在我办公室门外张望。我起身招呼老人进来,并为他递上了一杯热开水,问老人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老人哽咽道:“法官同志,我是来告我儿子的。我姓赵,今年72岁了,老伴十几年就去世了,我那不孝顺的儿子自己住着楼房,今年还买了小汽车,却只给我20斤米一个月,从不管我的生活。你说这日子叫我怎么过呀?有时感冒发烧,没钱看病,去儿子家要点钱,媳妇就骂我老不死……”说完已泣不成声。我安慰说:“大爷,你别着急,我们会尽力帮助你的。”
  安慰完赵大爷后,我们来到他儿子赵明家。“老不死还敢到法院告我们。我们家里的事不用法院管。”赵明夫妇怒气冲冲地说。
  “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你们不尽赡养义务,还虐待老人,如果构成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我向赵明夫妇讲清法律对赡养老人的规定。赵明妻不服道:“我们每月都给她20斤米,还告我们,你们法院说句公道话,他有没有良心。”
  我平静地对她说:“一个月20斤米是无法解决你父亲的生活的,老人身体不好,需要钱买药治病,你自已想想,尽到子女的赡养义务了吗?”
  接着,我们来到村委会,叫上村干部和赵大爷一起来到赵明的家。我拿出事先准备的几张登有赡养案例的浙江法制报,让赵明夫妻自己看。看完报纸,夫妻俩刚才的气势渐消,我趁热打铁结合家庭美德尊重孝敬父母的故事对他们进行耐心的教肓,村干部也在一旁敲边鼓。过了一会儿,赵明妻子开口了:“每月200元生活费我们同意给,我爸还是住老屋,房子我们会修好的。你们若不放心,反正今天村干部也在这里,就让他们监督好了。村干部道:“如果你们再不孝顺父亲,看你们以后怎么在村里呆下去。说实话,我们村里哪家像你们这样?”
  大爷一看儿子有了孝心,那怨气早已烟消云散,他说:“真谢谢你们法官,只要赵明夫妻能孝敬我,照顾我,这官司我不打了,我要撤诉。”